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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09:05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保局 

区县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巴中市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附件:

 巴中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医药机构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医疗机构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填写《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方式、诊疗科目、科室设置说明,床位、大型设备清单;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7.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书或卫健部门的证明材料;

8.近期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均次医疗费、住院人次、平均住院日、均次住院费用、均次床日费用、单病种均次费用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能力的说明材料。

(二)零售药店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填写《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姓名、职称、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否多店挂职情况说明材料;

4.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近期业务收支情况;

5.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二、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三、办结时限:次月15日前办结。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0827-5252516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门诊特殊疾病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无身份证和社保卡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提供近期两寸照片一张;

3.填写《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复查)表》;

4.申请病种相关住院或门诊病史资料。

申请病 种

所需资料

适应对象

1

糖尿病

空腹血糖、餐后血糖报告单

职工

居民

2

高血压(Ⅱ、Ⅲ级)

心电图、心脏彩超、尿常规、肾功能检查报告单,静息状态下两次不同时间的血压

职工

居民

3

再生障碍性贫血

血常规、骨髓检查报告单

职工

4

甲亢病、甲减病

甲状腺功能测定检查报告单

职工

5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脑CT、神经系统体格检查

职工

6

精神病(稳定期)

精神病专科医院病情证明书(附相关资料)

职工

居民

7

肝硬化

肝功能、肝腹部B超、血常规、CT检查报告单

职工

8

乙、丙、丁型肝炎

肝功能、两对半、DNA检验报告单

职工

9

肺心病

胸片、心电图、心脏彩超报告单

职工

居民

10

冠心病

有三级医院冠脉造影依据,血管狭窄大于≥50%

职工

11

风湿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的影像检查及化验检查报告单(如彩色多普勒超声、心电图、X平片等)

职工

居民

12

帕金森氏病

相关专科病情证明书(附相关资料)

职工

13

癫痫

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病情证明、脑电图报告、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

居民

14

矽肺病II期及以上

肺部影像、肺功能、血气分析及临床表现体征,巴中市疾控中心矽肺诊断证明

居民

15

因疾病引起的瘫痪

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住院病史及相应的临床表现,影像检查(X片、CT、MRI)或电生物检查报告

居民

16

肝硬化失代偿期

肝功能、肝腹部B超、血常规、CT检查报告及相关病史病种

居民

17

血友病

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史资料,血凝和凝血因子定性或定量检测资料

职工

居民

18

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

胸片、B超、CT、肿瘤病理学检查报告单

职工

居民

19

慢性白血病

血常规、骨髓检查报告单

职工

居民

20

红斑狼疮

LE检查、相关免疫学检查

职工

居民

21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肾功能检查(肝酐、血尿素氮)报告单

职工

居民

22

肝、肾、心脏、肺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实施肝、肾、心脏、肺移植术相关病情证明书(附相关资料)

职工

居民

二、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三、办结时限:次月25日前办结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0827-5252516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两定点单位医疗费用结算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个人账户费用结算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结算

1.结算申报表;

2.费用清算单;

3.开户银行账号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4.如直系亲属消费,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此资料由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二)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结算

1.结算申报表;

2.费用清算单;

3.开户银行账号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4.如直系亲属消费,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此资料由医药机构保存备查)。

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结算

1.结算申报表;

2.门诊发票原件;

3.费用清单或处方;

4.开户银行账号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三、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1.费用清算申请表;

2.住院费用清算拨付单;

3.住院发票原件;

4.出院证明;

5.医疗费用清单(可刻录光盘)。

6.开户银行账号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四、办理方式: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五、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特别提示:若遇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

六、内审流程及时限

1.经办窗口初审、复核和领导审签7个工作日完成;

2.财务科支付3个工作日完成。

七、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经办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0827-5282667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个人申请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参保人员个人报销费用需提交的资料

1.住院(门诊)费用财务专用票据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或复式处方);

3.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书(门诊检查报告单);

4.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或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外伤医疗费用报销承诺书(申报人员可现场填写);外伤中毒住院的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6.特别提醒事项:(1)申请人若不能提供患者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则需提供代办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代办人签字确认。(2)国家谈判药报销,实行单行支付药品需提供谈判药品申请备案表;实行乙类管理药品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书、病理学检查、检查化验单、影像学检查报告等资料。

二、办理方式: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三、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特别提示:若遇特殊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

四、内审流程及时限

1.经办窗口初审、复核和领导审5个工作日完成;

2.财务科支付2个工作日完成。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经办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0827-5282667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异地就医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退休人员):填写《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长期驻外)备案申请表》(特别提醒:此表需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章);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填写《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长期驻外)备案申请表》(特别提醒:此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章);

3. 外出务工人员:填写《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长期驻外)备案申请表》(特别提醒:此表需由户籍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签章);

4.市外省内异地就医:省内职工参保人员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均可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二、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三、办结时限:马上办。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科      0827-5266053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五、提醒事项:1.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实现直接结算;

2.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未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职工,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巴中市转诊转院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一)

 

一、转诊转院需提交的资料

市内转诊转院和转市外就医的,均无需提供资料,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

二、办理方式:医院端网上办理。

三、办结时限:马上办。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日(24小时)。

2.办理地址:市内定点医院。

3.咨询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科      0827-5266053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五、特别提醒事项:

1.市内转诊转院经办医院按卫生分级诊疗规定进行转诊。

2.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向市外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巴中市转诊转院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二)

 

一、跨统筹区转院和学习考察等情况在市外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住院治疗需提交的资料

1.已转市外需再次跨统筹区转院需提交的资料:提交《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2. 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考察等情况在市外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住院治疗需提交的资料:提交出差、学习考察依据和入院证复印件。

二、办理方式:电话或传真办理。

三、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科      0827-5266053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五、提醒事项:填写《申请表》后需转诊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转诊备案,未办理转诊备案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降低。

 

 


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交资料

1.工作调动人员需提供:工作调动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凭证》

2.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凭证》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交资料

1.工作调动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

2.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转入地参保关系接收证明。

二、办理地点:经办服务窗口

三、办理方式:现场或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参保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给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凭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寄回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相关资料办理。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凭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参保凭证》→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相关资料。

五、办结时限:马上办。

六、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0827-5282667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个人基本信息查询和住院时间

交叉修改信息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2.前次就诊医院出院证和本次入院证或前次就诊医院出具的出入院时间修正表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三、办结时限:马上办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市、县(区)医疗保障局。

3.联系电话: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大数据管理科  0827-5263201

2)巴中市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      0827-5775700

3)巴州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5223049

4)通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7200248

5)南江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8232273

6)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6229907

7)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大厅    0827-3369181

     8)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827-8651043

 

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医疗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需提交的资料

1.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申请文件;

2.《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表(封面)》;

3.《巴中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表》;

4.《巴中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测算表》。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需提交的资料

1. 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申请文件;

2.《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表(封面)》;

3.《巴中市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表》。

二、县区医疗保障局需提交的资料

依据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申请材料,经初审后上报申请文件。

三、办理方式:集中办理。

四、办结时限:90日内(开展成本调查、制定调价方案、风险评估、专家评审论证、集体研究决策)

五、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每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地址: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3.联系电话:0827-526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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