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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人医保有关信息

信件编号: 20210108161726282 来信时间: 2021-01-08 16:2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巴中市医保局: 你好! 本人申请电子医保卡显示参保地为巴中市,无法修改,实际于2014年7月在凉山州参加工作并购买医保。疑似2013年参加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在巴中购买医保,原单位已无法联系,烦请巴中市医保局协助查询为谢;若确有医保,本人现定居凉山,请问能否通过网络办理转移。答复为谢。 联系电话:1518344495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1-13 17: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静宇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个人医保有关信息”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2013年11月-12月在巴中市本级参保,个人账户现有余额158.05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您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巴中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打印《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并由新参保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我局收到《转移接续函》后时将您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完成后,您的电子医保卡信息自动会更新到新参保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需了解其他相关巴中市医疗保险政策,可致电0827-5775700,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