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130211730199 | 来信时间: | 2021-01-30 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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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谌**** |
内容: | 局长您好,我父亲在巴中人民医院检查头部血管采用了cta照影,没有住院,家里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是否能报销门诊费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2-04 10:30
答复意见: 谌女士: 您好!现就你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的通知》(巴医保发〔2020〕81号)规定,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报销50%,实行单次结算,一年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你父亲在巴中人民医院检查头部血管采用CT照影,没有住院,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纳入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报销支付。 感谢你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心,若你还需了解其他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0827-8227681(南江县医保局)或0827—5775700(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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