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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信件编号: 20210311182426265 来信时间: 2021-03-11 18:2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杨****
内容: 您好!我想帮家人咨询一下巴中现在还有没有关于老人白内障手术政策支持。如果在成都做白内障手术治疗新农合可以报销多少?需不需要异地备案?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3-12 16:45

答复意见:

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关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规定,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起付标准为700元,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扣减报销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为50%;异地居住或市外务工的参保居民,因病需在居住地或务工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在市外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通过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进行结算。

感谢你对巴中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若你还需了解其他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0827-5223049(巴州区医保局)或08275775700(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