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409110145304 | 来信时间: | 2021-04-09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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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冯**** |
内容: | 您好, 父母从2011年开始购买现在统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父母在外(上海)以农民工身份打工赚钱。因在长期在上海生活工作,生活中身体抱恙需要门诊就医,请问现在通江县城乡居民医保支持异地门诊就医了麽(也就是直接用通江县发放的社保卡门诊挂号、支付医药费等)。因2021年2月18号在国家医保APP申请了异地就医备案并通过申请,2月23日去支持异地就医的医院用社保卡挂号时提示不可用,咨询了通江县医保局答复目前社保卡仅支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使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4-13 11:39
答复意见: 冯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通江县城乡居民医保支持异地门诊就医”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巴府办发〔2015〕62号)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的通知》(巴医保发〔2020〕81号)规定,我市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实行单次结算,报销5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你父母在上海门诊就医无法使用社保卡,该社保卡只支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后我市将逐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与你电话交流沟通,并做了相关政策解释,得到你的理解。 感谢你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心,若你还需了解其他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0827-7237951(通江县医保局)或0827—5775700(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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