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008134519427 | 来信时间: | 2021-10-08 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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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邢****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本人是阆中人我老婆是巴中恩阳区的,我老婆在巴中买医保多年,这次她在阆中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破腹产花了9000多元出院后回巴中办里医保报销,应该能报销多少,按什么报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0-11 15: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邢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咨询“剖腹产医保报销多少”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妻子邬某,系我市恩阳区居民,已参加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巴府办发﹝2015﹞62号)第十九条规定: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内,因分娩、流产、引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2000元、流产300元、引产8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请您持生育住院的出院证、住院费用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结婚登记证》、新生儿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前往参保地医保局申请报销。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得到了您的理解和认可。 感谢您对巴中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咨询,请致电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7)5775700或恩阳区医保局电话(0827)3369181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