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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慢性病

信件编号: 20220729182019724 来信时间: 2022-07-29 18:1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刘****
内容: 请问帕金森病患者可以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吗?具体怎么申请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8-01 15:15

答复意见:

刘先生,您好: 
   您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留言咨询“帕金森病患者可以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和具体申请流程事项”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文件规定:帕金森氏病属于一类门诊慢特病病种。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医疗机构办理,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办理。工作人员与您本人沟通,患者属于市本级职工,请持以下资料到经开区市民之家医保窗口申请: 1.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住院病史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有近两年以上病史; 3.主要临床症状及体征、震颤、运动细胞减少、肌强直及颜面部四肢肌张力增高; 4.有服用多巴胺类药物史; 5.颅脑CT或头颅MRI诊断阳性结果或阴性;6.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认定情况,我们将电话告知本人。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它事项咨询,请拨打电话:0827-577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