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510223214649 | 来信时间: | 2023-05-10 2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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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石**** |
内容: | 我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医保新政策后,1—4月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入账金额54.78元,但是有的退休人员是54.78还加一个个人账户补差93.65元?在新政策之前都是一样的,医保缴费都是足额缴纳,为啥现在有两种待遇?就是想咨询清楚这个新政策!烦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不胜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5-11 09: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石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企业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问题收悉。
根据《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分别为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比例为2.8%。”之规定,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额为54.78元。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得到了您的理解和认可。感谢您对巴中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咨询,请致电巴中市医疗保障局(0827)5268662或南江县医保局电话(0827)82286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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