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异地就医透析患者跟本地透析患者治疗费用不一样

信件编号: 20230524101246424 来信时间: 2023-05-24 10:4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向****
内容: 局长您好: 我是一位尿毒症患者,现定居于通江县,就医于通江县中医医院,属医保异地就医。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实行透析费包干,就是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包干到透析费之中。可是,从这个月开始,医院说我们异地医保的,透析器和透析管路需要另外出钱了,这样就造成同样的透析治疗,我们异地医保的每次比本地医保人员每次多支付一百多块钱?医院解释说,透析器、透析管路的钱,医保局会按病种付费补给医院。异地就医患者需要另外出钱? 我想请问异地就医政策是这样吗?异地就医应该是就医地监管机构负责监管?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5-26 11:23

答复意见:

向先生, 您好!
    您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信箱反映通江县中医医院透析治疗的收费等问题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赓即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通江县中医医院调查核实,现将调查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在透析过程中对异地就医患者收取透析器和管路费用问题。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医保发〔2022〕1号)文件规定:”血液透析“没有除外内容,血液透析费用包含透析器和管路等医用耗材,无论是本地就医患者或异地就医患者,都不得单独收取透析器和管路费用。 经实地调查通江县中医医院和与您本人沟通,通江县中医医院没有另外收取您的透析器和管路费用,您反映的情况不实。
   二、关于异地就医监管机构由谁负责监管问题。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文件规定:规范异地就医业务监管和协同管理,(一)健全就医地管理机制。异地就医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就医地医保部门应加强医药机构服务管理……的规定。异地就医由就医地医保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感谢你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你还需了解其他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0827-7237951(通江县医保局)或0827—5775700(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