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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的医疗耗材是否在医保报销目录内的问题

信件编号: 20230920152710566 来信时间: 2023-09-20 15:1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陈****
内容: 您好!我岳母在南京在的输尿管支架置入手术,使用的支架为Allium(艾利姆)公司生产的覆膜输尿管支架。岳母本人交的是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请问上述使用的支架在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9-22 14:55

答复意见:

陈先生: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咨询“关于脑血管弹簧圈医保报销限价或者报销比例”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输尿管支架置入手术需使用的Allium(艾利姆)公司生产的输尿管支架已纳入我市乙类医用耗材管理。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医保发〔2022〕17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治疗需要使用目录内乙类医用耗材的,按以下比例先由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后,余下部分参照乙类药品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医用耗材单价在500元(含500元)及以下的,先由个人承担5%;5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先由个人承担10%;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先由个人承担25%;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先由个人承担30%;10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先由个人承担35%;300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先由个人承担45%;50000元以上的,先由个人承担5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咨询事项可打市医保局0827-5252516;平昌县医保局626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