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门诊药物报销咨询

信件编号: 20231013170728937 来信时间: 2023-10-13 17:28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罗****
内容: 尊敬的局长: 您好,家中亲人有购买平昌县城乡居民保险,最近在北京异地就医,诊断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门诊开具了艾曲泊帕乙醇胺片一盒,金额4396元,未住院,后续可能还会多次购买,当时北京门诊工作人员说这个可以回家乡手工报销,报销后可能六七百元,就购买了。但是我查询巴中城居保医保实施办法没找到相关病种很疑惑,这个属于可报销的范围吗?报销金额是多少?是否需要北京那边就诊的三甲医院填写《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后才能回家乡报销?盼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10-16 10: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罗女士: 
   您好,你在局长信息留言咨询“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门诊药物报销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药品目录》《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3〕5号)规定,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属于单行支付药品。限定支付范围: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和6岁及以上儿童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认定标准:①临床表现、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符合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诊断标准;②经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治疗反应不佳;③年龄≥6岁。所需证明材料:①病情诊断证明书;②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③经糖皮质激素或免疫球蛋白治疗反应不佳的病史资料。 目前,我市符合适应症规定的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省外住院费用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省外门诊或未一站式结算的住院费用需要提供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认定审批表》、适应症相关资料、处方、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省内符合适应症规定的艾曲泊帕乙醇胺片住院、门诊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作出了政策解释,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如有其他政策咨询,请拨打巴中市医保事务中心电话:0227-577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