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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20-02-08 16:40 来源: 巴中市医保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9〕 号)于2019年3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草,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1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万元。(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1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1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2万元,占总支出79%,项目支出107.6万元,占总支出21%。(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6.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及职能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及职能增加。(表3)
  (一)基本支出40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2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6.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8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万元,奖金 10.5万元,住房公积金27.1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86.7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差旅费22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1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107.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万元,与2018年预算总额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金额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MIS管理平台的服务器3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24万元。现有公用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70万元。(表8和表9)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表9.项目支出绩效表(发展类)


            市医疗保障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xls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绩效目标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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