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 行政许可/处罚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全市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2020-03-30 16:53 来源: 巴中市医保局

各区县医保局: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2019年,我市组建专班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4-9月,我市采取交叉检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了1342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1家、定点零售药店1021家)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串换诊疗项目、诱导住院、虚假宣传等情况,查出涉嫌违规医药机构523家(其中医疗机构308家、药店215家)涉嫌违规资金1396.01万元

二、市本级抽查情况

(一)个别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不规范,进销存数据不相符,悬差过大。存在购进数小于销售数情况,共涉及金额761765.85元,涉嫌逐利侵占医保基金和损害患者利益。

(二)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及收费等方面存在问题。通过抽查调阅住院患者病历共计305份,发现存在不合理治疗和收费,医疗文书记录、诊疗情况、票据、费用清单等不相符以及与患者实际使用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163173.5元。

(三)串换收费、无检验报告收费等违规收费情况较突出。抽查中发现有43家医疗机构存在虚列未开展项目收费、串换收费、无报告收费、超物价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655049.41元。

(四)药店违规刷卡使用个人帐户基金。部分药店进销存数量不相符,共计金额17628.9元,涉嫌套取个人帐户基金;部分药店违规摆放销售糖果、洗发乳、金龙鱼菜籽油等生活日用品,共计金额19625.9元,涉嫌违规使用个人帐户基金;有5家药店违规刷卡销售礼盒酒、奶粉等合计金额5022.2,涉嫌套取医保基金。

三、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巴中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等规定,分类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是责令523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退还违规1396.01万元其中本级抽查医疗机构违规金额617.93万元区县自查医药机构违规金额778.08万元(巴州区43.55万元、恩阳区83.3万元、南江县179.32万元、通江县166.78万元、平昌县305.13万元

二是523家违规医药机构处违约金461.25万元其中市本级处违约金123.58万元区县处违约金337.67巴州区42.77万元、恩阳区81.34万元、南江县32.12万元、通江县173.46万元、平昌县7.98万元

三是责令有违规情形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按物价收费标准、医嘱要求如实对应收取费用,严格把控住院指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基金追缴。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协议处理意见,对依规追回的违规资金和违约金,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将资金足额上缴到指定账户。

)抓实问题整改。要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压实责任限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抓细日常监管。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交叉检查、在线预警、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抓常抓细日常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03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