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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11:23 来源: 巴中市医保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0部门收支预算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奋进的状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工作目标,坚持三个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机统一,五种思维(创新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相互融合,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持续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落实医保扶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 8-2020年)》《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I. II级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底数,确保四类人员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聚焦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返贫问题,探索研究针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的支持措施,加快形成稳定的医疗保障长效扶贫机制,助力巴中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清理整改突破基本医保目录范围、脱离实际不可持续等问题,推进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由财政全额代缴向缴费资助过渡,及时对接资助参保和待遇倾斜类政策,为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2.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体系。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建立现行医保政策网站公开台账,及时启动待遇政策废、改、立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待遇政策调整报告制度,加强医保待遇清单规范管理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统筹提高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标准;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完善职工医保共济保障机制,推进跨统筹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探索建立覆盖全体、保障有效、公平可持续的罕见病保障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3.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药械集中采购。深落实好招采政策和管理规定,加快形成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招采制度体系;用好全省三流合一的药械采购平台,扎实抓好第二批及后续常态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探索将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负担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全国全省组织的集中采购范围;探索实施积极有效的考核激励措施,调动医疗机构参与药械集中采购改革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稳步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三是强化医药服务价格监管。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四是助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医药产业政策宣传,积极为医药企业创新研发、产业布局和医疗机构规范发展提供医保大数据支撑。五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付费方式试点改革,加强非项目付费方式应用,有效降低按项目付费比例;进一步规范总额控制和病种付费、床日付费、人头付费,探索研究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新型医疗服务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对单个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重点推进以病种、DRG、床日等医疗服务单元为基础的复合式支付方式,逐步实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六是助力医疗机构提升能力。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区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一个协议、一套信息系统、一套监管考核体系管理;指导区县在县域医共体内探索规范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资金标准和监管考核标准,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

4.严格医保目录项目管理。按照全省部署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落实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适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医院制剂、民族药品三类药品准入医保管理办法,适时做好增补调整和2019年版药品目录挂网、报销结算等工作;扎实推进70个新增谈判药品落地,加强续约未成功药品的用药衔接工作,做好患者的用药衔接和舆情监测。

5.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讲话精神,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协议管理,探索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构建社会共治监管合力;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核心任务,坚持三个加大、三个用好(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检查力度、加大曝光力度,用好举报奖励办法、用好现代信息技术、用好第三方力量)监管思路,丰富智能监控、网上审核、例行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稽查、现场核查、第三方审计等监管方式,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定点医药机构、保险公司使用医保基金专项审计等活动,深挖问题线索,严打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

6.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水平。持续规范完善参保缴费政策,扎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彻底治理重复参保等现象,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推进基层医保现代治理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医疗费用全域联网直接结算,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探索将部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加速建立健全市、县、乡、四位一体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标准化、规范化;扎实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继续简化经办服务流程,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系统整改和接口改写,实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面实行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服务;做好医保系统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四川医保手机APP推广应用,对接省局落实数据清洗、分类、归集、迁移和系统切换,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水平。

7.增强医保依法行政效能。加强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等制度,全方位规范医保执法文书和执法管理程序;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完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医保总控测算方式,强化内部控制;全面推进实施好差评制度,深入抓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

8.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围绕打造践行初心使命.医保勇当先锋党建工作品牌,深入开展 学习型、创新性、实干型、法治型、服务型、廉洁性机关创建、党员志愿服务包保社区、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等党建主题活动,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医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第三方审计、财务专项检查、基金管理内部稽核、群众投诉举报等信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选派区县医保部门干部到市局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支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办”, 敢担当、善琢磨、精本职、有作为、守底线的新时代医保队伍。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2人,供给车辆1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4万元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46.4万元,比2019年增加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46.4万元,比2019年增加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万元,占总支出77.3%,项目支出123.8万元,占总支出22.7%。(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6.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面扩大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4万元,比2019年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面扩大。(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422.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2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3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万元,奖金 11.1万元,住房公积金28.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94.6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2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123.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3万元,2019年预算总额增7.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9年预算金额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6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3.3%,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全局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预算金额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公务用车1。(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5万元,主要是基金预警平台建设及金保工程网络维护经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是基金预警平台建设及金保工程网络维护经费。(数据与附件6和附件7保持一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0.8万元。现有公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6个,预算项目资金123.8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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