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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2020-2022 年)

2020-08-18 15:55 来源: 巴中市医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 神,聚焦川东北经济区(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五市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统筹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工作协同深入发展,制定以下框架协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总纲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川东北经济区的指示要求,坚持系统规划、阶段实施、先易后难、统筹推进的原则,在促进待遇政策逐步趋同、部分医保经办业务通办、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医保基金协同监管、异地就医覆盖面和便捷程度提升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构建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深化改革为牵引。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改革惠民的发展理念,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与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改革发 展和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相结合。

1.以立足实际为前提。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要聚焦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发展的不协同  问题,既向高水平的统一目标推进,又要立足各地实际,突出重 点、先易后难,允许分阶段有步骤稳步推进。

2.以协同配合为保障。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要在良好的协作机制下科学推进。既有牵头单位,又有具体责任单位; 既要集中集体智慧制定方案,又要调动积极性分项落实;既要发挥优势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又要发力补齐短板,在破解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难点、堵点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重点目标

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推进目标为“一个支撑、五个方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进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均等化、医保支付趋同化、基金监管一致化、异地就医便 捷化、经办服务标准化。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协同发展的待遇保障机制(牵头单位: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1. 建立川东北经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待遇政策协同调整机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调整政策,缩小待遇差距,到2022 年基本实现川东北经济区待遇政策趋同。

2. 协同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 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3. 探索建立川东北经济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制度。

(二)建立协同发展的医保支付机制(牵头单位: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4.协同研究川东北经济区医保资金总额分配办法,逐步实现 总控测算标准趋同。探索川东北经济区医保部门联合与大型医疗 机构进行总额控制协商谈判。

5.探索执行统一的DRG 分组、DRG 病种权重规则,逐步统一 DRG 付费办法。

6.逐步实现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支付政策的协同统一。探索在 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支付政策基础上,执行统一的乙类药  品先行自付比例;逐步统一诊疗项目和高值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 和支付政策。

(三)建立协同发展的基金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7.建立区域监管机制。建立区域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交流、分享监管成效、举措、典型案例等,实现信息互通、优势共享。

8.推动监管标准统一。按照全省要求统一监管内容、监管方 式方法、违法违规处理及移交细则,进一步统一川东北经济区服 务协议中的监管内容,协同推进监管标准化建设。

9.强化监管联动。借助第三方监管力量,推动川东北经济区

协同开展飞检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区域内开展交叉检查,推动区 域内互查代查、结果互认、处理同步。协同开展川东北经济区内 基金管理各类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区域监管专家库。

(四)推动协同发展的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牵头单位: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10.建立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纳入大 数据平台应用,实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联调联动,实现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趋同。

11.配合建设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三流 合一”的全省药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械价格形成机制和量价挂  钩的药械集中采购机制,健全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 供应保障体系。

12.探索建立川东北经济区区域采购联盟,在平台开设川东 北经济区联盟化带量采购专区,通过专区组织开展药械集中采购和价格谈判。

(五)推动协同发展的医保公共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13.按照国家局标准和全省统一要求,统一川东北经济区医 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4.对接全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川东北经济区主要服务事 项线下、线上业务通办。推动川东北经济区信息化统筹建设,初步实现区域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化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建立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工作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市要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根据任务牵头成立单项  工作专班,制定计划、推进工作。要建立协同发展联席机制,紧  盯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各司其责,又密切配合,深入组 织开展调研,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  调联动,科学、有序、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 成效。

(二)凝聚共识,聚焦用力,进一步解难题、补短板。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市要有改革的精神,勇于创新发展;要多途径开展调研,为推进任务落地探索实现路径;要以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为契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缩小保障极差、补齐民生短板,统筹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改进作风,务实担当,进一步抓统筹、促发展。各市要以推进医疗保障协同发展为动力,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中、把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目标落实;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有目标有步骤、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协同发展;要主动对接,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研究解决发展进程中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全力推进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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