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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22 12:03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部门收支预算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医保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总体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和提升基金绩效为主线,高水平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十四五”开局起好步。一是夯实健康根基。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医保政策社会知晓率,推进医保精准扩面,力争基本医保全民覆盖,医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及时调整现行医疗救助、职工医保等政策制度,加强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政策的衔接配套,稳妥推进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由财政全额代缴向缴费资助过渡,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医疗负担。三是深化医保改革。稳步推进国家集采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扩围降价,深化DRG、按项目、按床日等多元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加快推动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使用,适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持续扩充日间手术实施项目,扩大医保区域一体化合作范围,让人民群众共享医保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强化基金监管。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和医保系统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强化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下靶向检查,合力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并将处理措施延伸到医务人员个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五是提升服务质效。严格落实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加快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围提质,不断简化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高网上办事比率,下沉医保服务基层延伸,持续减轻群众跑路负担。六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精神,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7人,供给车辆1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9万元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602.9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面扩大。(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02.9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9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02.9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2万元,占总支出82.6%,项目支出104.7万元,占总支出17.4%。(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2.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面扩大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2.9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面扩大。(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万元,占7.5%;医疗健康支出519.4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占5.6%;教育支出5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8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8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3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10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万元,奖金13.2万元,住房公积金33.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09.4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差旅费15万元,邮电费8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2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4.7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3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6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相同。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8.2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6和附件7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2万元。现有公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6个,项目资金62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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