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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第0153号建议意见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06-23 15:30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屈天德代表:

您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建议扩大医保药品报销范畴,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就建议事项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扩大医保药品报销范围,涉及国家医保目录相关政策、各统筹区医保基金总量可承受范围等多种因素制约。目前,我市医保药品目录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常态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实行动态调整。2022年4月26日,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对国谈药品管理支付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谈药品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国谈药品品种数量进行了调整,将原纳入医保支付管理的7种高值药品调整至18种,单行支付药品从37种调整至124种,国谈乙类药品从16种调整至160种;对目前尚未纳入二类门特政策支付管理的病种使用部分高值药品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优化,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高值药品费用,参照二类门特政策进行支付管理,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日渐减轻。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调整优化医保药械目录和诊疗项目,2022年6月1日已经全面启用了202205版国家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编码,涉及17000余个品种;2022年6月10日全面启用202204版耗材编码,涉及90725个品种;2022年6月30日将全面启用202204版药品(西药、中成药)编码。

建议中提到的具体事例,市医保局组织专人进行了核实,已督导通江县医保局依据相关政策妥善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建强医保体系,纵深推进改革,严格基金监管,规范服务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扎实抓好“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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