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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5:07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保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围绕全市医疗保障和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中心任务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2020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生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医保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部门、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立足大局,坚定政治站位。带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思维的培养、法治方式的改进、法治能力的提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强调重点领域出台政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保证医保政策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发挥重要作用。带头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强调政务公开,倾听群众呼声。
   (二)深入调研,督促建章立制。注重调研交流和探索法治医保的工作方式,带队调研各县(区)医保部门及医药机构,总结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完善政策内容和内部管理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推动下,签发了法治建设系列文件,依靠制度对我局政策的内容、制定和审查程序进行规范,层层压实责任,将依法行政的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具体人。
   (三)带头学法,提高行政水平。带头会前学法,制订会前学法计划,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系列讲话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筑牢全市医保系统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梳理各项行政工作风险点,构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坚持理论学习与医保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求全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前的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要求所有政策均要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执法监督人才培养。

(四)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党组和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全市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清理制定权责清单,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运行,扎实做好“双随机”等工作。严格落实 “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规定,制定公共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大力坚持权责一致。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提升”和“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政风行风服务优化”等行动,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保工作发展、化解医保待遇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局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4次。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一体的经办服务标准化目标,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标准与管理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梳理制定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不断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持续拓宽覆盖范围,着力解决结算堵点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文本,提高协议刚性约束力。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信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针对医药机构行业特点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信息归集、应用、联合激励惩戒等工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应审尽审。按照《巴中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完善政务服务要件材料清单、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动业务系统与平台应接尽接、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推进电子证照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中互认严格执行年度监管计划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创建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联动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平等对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力量,凡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资格的各级各类医药机构,均可按规定自愿申请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二是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必备条件,凡内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征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意见。三是清理行政审批性质的措施、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文件、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文件及措施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四是全面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加强综合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同步解读等程序,做到应审必审,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依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程序和《巴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暂行办法》 规定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市医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评估清理。涉及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或者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及时按程序申报废止;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及时按程序修改。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程序,严格执行医保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推进实施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体系,明确省市县各级行政监管权限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关系,促进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监管合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医疗保障监管执法检查名录库和医疗保障专家名录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建立执法检查计划、结果公开机制。制定实施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五)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务公开标准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信息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信息保障、审核、发布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长效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和风险提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医疗保障矛盾纠纷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标准化流程,强化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定期开展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研判结果运用,将信访处理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六)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培训。依据《巴中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加强普法教育培训。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实施开展专项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宣传职责。将法治教育纳入医疗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医疗保障系统执法队伍培训,严格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年度集学法8次。《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1,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服务意识仍需提高。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而规则意识则是法治意识的核心。我局机构改革时2019年3月成立,对全系统人员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培训次数较少,导致出现关注业务方面的政策多一些,对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程序规范重视不够;未完全理解法律规范及上位文件,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时有不规范清晰表述的情况;进行政策解答时使用法言法语不够;履行法定职责时,证据的意识急需加强等。便民利民为民意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环节仍需要优化,办事材料仍需要简化,经办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仍需努力。
   (二)机制体制仍不到位,制度建设急需完善。法律制度与法治规则意识二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法治建设水平才能全面提高。在工作中存在职责界限不清、科室分工不细的问题,随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制定、重大决策机制的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依法行政工作正在步入正轨。针对基金监管、医药机构管理上位法不足的问题,将积极稳妥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落实管住与管好的有机结合。
   (三)执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亟待强化。我局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人员编制紧缺,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对于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不足。虽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尚未形成系统化、科学化态势,在规范执法、法治监督、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短板。同时,因编制原因,没有设立专门的法治(制)工作机构,发挥法治工作指导、带动、监督作用尚显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精神对标对表,确保正确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紧迫感。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精心研究谋划,制定完善整改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自查整改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活动,完善经办机构内审制度,规范修订协议文本,切实加强医疗保障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法治宣传,全面推进本部门法治化建设。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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