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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获取医保基金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11-24 17:01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保局 

为强化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市医疗保障局按照重点监管、精准监管与“双随机”相结合的要求,开展抽查复查工作,共抽取检查36家医疗机构。经查,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医保违规行为,市医保局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追回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473.99万元,并处违约金586.68万元。现将涉及违规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通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通江楠山医院

通江大椿医院

巴中巴州丽人医院

南江长赤平安医院

南江云山骨科医院

平昌县六门乡卫生院

南江县赶场中心卫生院

通江县大兴乡卫生院

通江县麻石中心卫生院

南江县天池镇双桂卫生院

平昌新区医院

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中心卫生院

恩阳区花丛中心卫生院

巴中市巴州区曾口中心卫生院

巴中启明眼科医院

平昌县得胜中心卫生院

南江同创医院

平昌江龙医院

南江县中医医院

恩阳区中医医院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中心卫生院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巴州红十字华龙医院

巴中骨科医院

巴中市中心医院

平昌县人民医院

南江县人民医院

巴中市中医医院

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恩阳区人民医院

通江县中医医院

通江新区医院

通江县人民医院

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

平昌县中医医院

平昌星龙医院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引以为戒,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医保法规政策学习,严格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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