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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9 15:24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21〕17号)等规定,按照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市医保局等三部门拟定的“2022年度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已经市政府五届第1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一)2022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

2022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计划征收110312.42万元。

1.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收入106261万元。

(1)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征收104302万元。其中,市本级22510万元,巴州区19061万元,恩阳区7861万元,南江县18465万元,通江县17317万元,平昌县19088万元。

(2) 财政补贴计划收入4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费用补助。

(3) 基金利息计划收入1350万元。

(4)个人账户转移计划收入150万元。主要来源于市外参保职工参保关系转入市内的个人账户转移收入。

(5) 其它计划收入5万元。主要来源于全市参保职工因补缴欠费产生的滞纳金等其它收入。

2.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征收3551万元。其中,市本级884万元,巴州区615万元,恩阳区162万元,南江县517万元,通江县700万元,平昌县673万元。

3.企业历史欠费征收500.42万元(巴州区)。

(二)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

2022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计划支出103342万元。

1.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支出100942万元。

(1)住院医疗费计划支出43698万元。其中,市本级(含经开区)13622万元,巴州区4691万元,恩阳区1420万元,南江县8425万元,通江县7108万元,平昌县8432万元。

(2)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计划支出8151万元。其中,市本级1063万元,巴州区1854万元,恩阳区475万元,南江县1679万元,通江县1452万元,平昌县1628万元。

(3)个人账户计划支出42617万元。

(4)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计划支出2189万元。

(5)生育津贴计划支出2943万元。

(6)新冠肺炎防治计划支出1144万元(含新冠疫苗费、接种费和防治费等费用)。

(7)医保关系转移计划支出200万元(根据上年支出情况,测算全市参保职工转入市外个人账户基金计划支出)。

2.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00万元。

3.全市大额医疗补助支出根据本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情况据实支付。

说明:市、县(区)医保基金中含结算市内、外医疗机构和超总控后医保基金分担部分。

二、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

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计划收入266349万元。

1.2022年医保基金当期收入。以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实际参保人数测算(截至6月25日,全市实际参保人数2827104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收入265171万元。

(1)个人筹资计划收入90468万元(个人年筹资标准320元/人)。其中,巴州区16871万元,恩阳区14634万元,南江县16279万元,通江县18127万元,平昌县23092万元,经开区1465万元。

(2)财政补助计划收入172453万元(年补助610元/人)。其中,巴州区32159万元,恩阳区27895万元,南江县31031万元,通江县34555万元,平昌县44020万元,经开区2793万元。

(3)基金利息计划收入2250万元。

2.征收历史欠费。2013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时,南江县财政局未上解新农合结余基金1178万元。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

2022年按实际参保人数测算计划支出272711万元(含使用累计结余基金支付新冠防治费用10000万元)。支出类别分别是:

1.一般诊疗费计划支出7068万元(25元/人)。其中,巴州区1318万元,恩阳区1143万元,南江县1272万元,通江县1416万元,平昌县1804万元,经开区115万元。

2.门诊统筹费计划支出15775万元。按筹资总额6%计算。其中,巴州区2942万元,恩阳区2552万元,南江县2838万元,通江县3161万元,平昌县4027万元,经开区255万元。

3.门诊诊查费计划支出1502万元。市、县(区)公立医疗机构按门诊就诊人次6元/人计算。

4.生育医疗费计划支出2544万元。依据2021年出生率和次均基金支付金额,结合生育放开政策,按出生率6‰、次均基金支付金额1500元/次测算。

5.大病保险计划支出17466万元。依据2021年度人均投保标准61.78元测算。

6.住院医疗费计划支出202062万元。依据医保信息系统2021年度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单行支付药品支付情况,结合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和单行支付药品种类增加等因素测算。其中,巴州区21188万元,恩阳区23444万元,南江县32708万元,通江县39324万元,平昌县44570万元,市本级40145万元,经开区683万元。

7.一、二类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两病”费计划支出16294万元。2022年因门特病种增加(一类门特增加13个病种,二类门特增加8个病种),本年度按基金支出增幅20%测算。

8.新冠肺炎防治计划支出10000万元。主要涉及新冠疫苗费、疫苗接种费、住院患者核酸检测费和新冠患者的治疗费。

说明:市、县(区)基金中含结算市内、外医疗机构和超总控后医保基金分担部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参保人数的多少决定基金保障能力,相关部门务必全力完成征收目标任务;二是按《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办法》(巴医保规〔2022〕2号)规定核定医疗机构总额控制金额,确保基金使用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特此通知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 中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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