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民:
为深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精神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2号)和《巴中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巴医保规〔2023〕5号)等文件精神,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起草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精神类(MDCT)按床日点数法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现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精神类(MDCT)按床日点数法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凝聚民智。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请说明具体理由。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函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827-5252516; 电子邮箱:236644098@qq.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滨河北路中段(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收)。
附件1.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精神类(MDCT)按床日点数法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