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咨询

信件编号: 20230918171319776 来信时间: 2023-09-18 17:1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请问:巴中市2022年灵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按照2022年缴费基数的1%,2023年灵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按照2023年缴费基数的2%,请问:1、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依据是什么?2、这个缴费是否在医保基金里面?3、这个医保政策怎么使用(有没有文件)?即报销方式、起付线、报销比例等等文件规定,在哪里可以查阅。4、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已经开通后,需不需要开通“个账支付权限”,如需要怎么开通?我是帮我爱人咨询的。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9-20 16: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缴费”问题收悉。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个人自行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按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2%缴纳。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个人自行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后,享受《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规〔2022〕1号)第三十八条:“职工大额补助的参保人员因住院(含二类门诊慢特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剩余部分扣减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实行累计分段按比例报销。即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部分报销85%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规定的待遇。
    三、《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已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策”里,网址为http://ylbzj.cnbz.gov.cn/public/column/6596251?type=4&action=list&nav=2&sub=0&catId=6715831。
    感谢您对巴中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咨询,请致电巴中市医疗保障局(0827)526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