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慢病门特-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认证标准质疑

信件编号: 20240207163113670 来信时间: 2024-02-07 16:31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邬****
内容: 1.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我们按照认证标准提供相关资料,被告知需提供近3年三甲以上出院证明,通知上并没有明确说明。原文: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出院证明书和肺功能报告。 2.门诊慢特病不就是为了给慢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的一个保障吗?那我申请这个资格还必须要去住院才行?其他地方该病种认证都是门诊诊断证明书就可以,为什么我们巴中不行。 父亲2018年因紧急呼吸困难入院治疗,诊断出慢性呼吸功能障碍。2020年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医告知需长期服用激素药物,后面一直自费买药,检查。今年1月在华西医院复查肺功能,胸部CT,已开具门诊病情诊断证明。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2-09 11: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邬女士您好:
    您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留言咨询“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认定标准质疑”收悉,现回复如下: 
    《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巴医保规〔2022〕1号)中关于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标准是经专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确定的。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认定标准为: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出院证明书和肺功能报告;2.胸部影像学提示肺气肿改变;3.肺功能检查报告单:提示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FEV1/FVC小于70%)(如因多发肺大不宜肺功能检查,需提供胸部CT有肺大泡报告单);4.排除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呼吸气流受限。 
    因您父亲2018年紧急呼吸困难入院治疗,诊断出慢性呼吸功能障碍,2020年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医告知需长期服用激素药,鉴于您父亲特殊情况,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巴中市中医院办理特殊门诊 ,我们将对接医院,持续跟进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它事项咨询,请拨打电话:0827-8668072,52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