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405172516205 | 来信时间: | 2024-04-05 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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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您好,我母亲忘记交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我今天在网上帮她补交了380元并缴费成功了,今年能正常用医保吗?不能用还需要做什么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4-08 16: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3〕27号)之规定:“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您在超过集中缴费期,才为您的母亲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如有相关政策疑问,请咨询您的母亲参保地的平昌县医保局:0827-6230995。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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