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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补交城乡医疗保险费可以吗?

信件编号: 20240405172516205 来信时间: 2024-04-05 17:1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您好,我母亲忘记交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我今天在网上帮她补交了380元并缴费成功了,今年能正常用医保吗?不能用还需要做什么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4-08 16: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3〕27号)之规定:“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您在超过集中缴费期,才为您的母亲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如有相关政策疑问,请咨询您的母亲参保地的平昌县医保局:0827-6230995。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