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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及大病补助问题

信件编号: 20240425111857537 来信时间: 2024-04-25 11:5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王****
内容: 母亲有在南江正常参保新农合,3月在南江县人民医院检查出脑垂体瘤,住院后南江县人民医院确认严重无法手术,为寻更好医疗条件,后出院到成都华西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当时有在四川医保APP上备案临时外出治疗,想了解如下问题: 1:出院时是否能直接报销,报销比例大概多少? 2:因手术较大较复杂加上术后身体状况不理想,治疗费用已近10万,这样报销后还有较大自费支出,是否符合申请大病医疗补助条件,当时南江县人民医院未开转诊手续,直接出院到华西医院来办理的入院,如果符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大病补助比例多少? 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4-29 14: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异地就医备案和大病保险政策”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母亲到成都华西医院住院治疗无须办理临时备案,可以出院时直接结算。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2〕38号)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如果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无须申请,在出院时和基本医保一站式结算。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