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425133732553 | 来信时间: | 2024-04-25 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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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罗**** |
内容: | 我和妻子目前在杭州生活,妻子缴纳得是巴中市得城乡合作医疗报销,在杭州产检和住院生育得费用是否能报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4-04-29 14: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罗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你妻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杭州产检和住院生育的费用是否能报销”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只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引产800元、流产3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分娩、引产、流产发生并发症时,按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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