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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和门特

信件编号: 20240531215839515 来信时间: 2024-05-31 21:39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杜****
内容: 问题求助,在上海瑞金医院确诊乳腺癌已出院,后期需要化疗想办理门特,目前遇到一个难题.这边医院出院给的小结没盖章 有病理结果带章,病例资料需要出院一个月才能去领取,但是半个月后要开始门诊化疗了,这个有办法解决吗可以开特殊通道吗,通江县办门特好像比较难 问题2 住院医保报销后花了12000 下次住院如果在花15000会自动启用大病医保吗 还是需要两次住院资料一起带回去报销 起付线是多少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6-04 10: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杜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大病医保和门特事宜”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大病医保政策 
    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含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2024年起付线为13504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起付线为6752元)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没有即时结算的,可将相关资料〔出院证(盖章)、结算发票(盖章)、汇总清单(盖章)、病历(外伤需提供盖章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医保已报销的需提供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在次年7月底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窗口申请大病保险赔付。 
    二、门诊慢特病政策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医保规〔2022〕1号)规定,针对您母亲的情况,需提供病种申办资料到通江县人民医院或通江县中医医院就近申请办理,以医院认定结果为准。乳腺癌为二类门诊慢特病,认定符合二类门诊慢特病管理的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自确诊之日起享受。 
    乳腺癌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级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符合以下各项之一: (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诊断标准; (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病人,需认定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根据相关病史资料,影像学资料(B超、CT、MRIX片等)、肿瘤标记物等资料进行认定; (3)血液学检查或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等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咨询,请致电巴中市医保局0827-5268662,通江县医保局0827-712261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