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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咨询

信件编号: 20240621073629437 来信时间: 2024-06-21 07:2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蒲****
内容: 请问女方也有社保,可以使用男方医保报销生育费用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6-21 16:44

答复意见:

尊敬的蒲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时……”之规定,您配偶在其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应按您配偶单位所在地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巴中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