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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办理

信件编号: 20240626231155678 来信时间: 2024-06-26 23:55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苟****
内容: 局长你好,脑梗塞后遗症患者需终身吃药,缴纳的是居民医保(每年380元),是否可以办理门诊慢特病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6-28 10: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苟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门诊慢特病办理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6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17号)等规定,目前我市暂未将脑梗塞后遗症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管理。待下一步省医保局出台新的政策后,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需了解其它相关政策,请拨打咨询电话:巴中市医保局0827-52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