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25111047266 | 来信时间: | 2024-09-25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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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朱**** |
内容: | 女职工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9-26 13:03
答复意见: 朱女士,你好: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卫生局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巴医保发〔2019〕58号)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后,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报销。限额标准分别是:三级甲等医院剖宫产5000元,顺产2700元;三级乙等医院剖宫产4700元,顺产2400元;二级甲等医院剖宫产4500元,顺产2200元;二级乙等医院剖宫产4300元,顺产2200元;一级甲等医院剖宫产4000元,顺产2200元;一级乙等医院剖宫产3500元,顺产2200元;乡镇卫生院顺产2200元。 因你所留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与你沟通和解释,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0827-5282667。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