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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慢病 相关检验或检查费用

信件编号: 20241027182459172 来信时间: 2024-10-27 18:59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鄢****
内容: 我医保参保地在巴中恩阳区花丛镇 已经办理了精神病特殊门诊 准备办理乙肝特殊门诊 我吃乙肝抗纤维化中成药 比如复方鳖甲软肝片 能通过乙肝慢病报销吗 做乙肝病毒DNA 肝彩超等能通过乙肝慢病报销吗 如果都能乙肝特殊门诊报销费用能到1500元/年吗 我在巴中医保网上看到慢病诊疗费能报销 但是我问花丛医保局说不能报销诊疗 我要怎样才能达到能报销乙肝 精神病检查费的标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0-30 17: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鄢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留言咨询“门诊慢特病相关检验或检查费用”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享受精神疾病门诊慢特病待遇,您目前想再申请乙肝门诊慢特病。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医保规〔2022〕1号)规定,您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恩阳区人民医院或恩阳区中医院申请办理乙肝门诊慢特病,经医疗机构认定符合乙肝认定标准的,医保部门将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享受乙肝门诊慢特病待遇,相关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肝需提供如下资料: 1.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相关病史资料:(1)病史资料:乙型肝炎病程或原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超过半年;(2)实验室检查:转氨酶(ALT≥正常上限2倍、AST、GGT)胆红素反复持续升高,白蛋白降低;(3)有病原学依据;(4)肝活检查异常(依据:血清HBsAg阳性、血清HBVDNA阳性、肝内HBVAg和/或HBsAg阳性或HBVDNA阳性)。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需了解其它相关政策,请拨打咨询电话:巴中市医保局0827-5252516,恩阳区医保局0827-336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