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慢病检查费报销

信件编号: 20241030104056463 来信时间: 2024-10-30 10:4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鄢****
内容: 我医保参保地在巴中恩阳区花丛镇 已经办理了精神病特殊门诊 准备办理乙肝特殊门诊 我吃乙肝抗纤维化中成药 比如复方鳖甲软肝片 能通过乙肝慢病报销吗 做乙肝病毒DNA 肝彩超等能通过乙肝慢病报销吗 如果都能乙肝特殊门诊报销费用能到1500元/年吗 我在巴中医保网上看到慢病检查化验费能报销 但是我问花丛医保局说不能报销检查费 1年下来 检查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我有精神病 无经济来源 家中还有妻儿父母 请问上级领导 我要怎样才能达到能报销乙肝 精神病检查费的标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1-04 15:01

答复意见:

尊敬的鄢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门诊特慢病检查费报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您一直未接电话,故无法通过系统查询您的身份信息。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21] 17号)文件规定“患有两种及以上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其治疗费用均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按一种且以最高限额结算标准的门诊特殊疾病实行限额结算。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医疗机构办理,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后,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因此您预备申办的乙肝门特和已办理的精神病特殊门诊一个年度报销限额共计为1500元(检查费用包含其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需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请拨打咨询电话:巴中市医保局0827-5252516,恩阳区医保局:0827-336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