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平昌医保局拒绝补报低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

信件编号: 20250513131322830 来信时间: 2025-05-13 13:13
信件类型: 揭发控告 姓名: 杨****
内容: 举报事项: 1.举报平昌医保局08276227990窗口拒绝按长期异地就医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补报; 2.举报平昌医保局13778781813窗口拒绝按低保补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5-16 10: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平昌县医疗保障局拒绝补报低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亲属于2024年8月至9月先后四次在成都各医院住院治疗且在出院时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于12月完成医疗救助手工报销。四次住院符合政策范围内金额45835.27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21725.48元、大病保险支付10236.92元、医疗救助支付13311.33元,合计45273.73元。三重保障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8.77%。     

    您关于在2024年10月线上补备案后,要补报低保人员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的诉求,根据《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手工(零星)报销指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就医购药行为并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按参保地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医保待遇报销结算的行为”;第十八条:“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故您亲属不属于可申请医保手工报销情形,无法补报基本医疗保险。经查,您亲属为2024年10月社会救助对象新增人员,故四次住院联网结算时大病保险待遇正确。综上,您的诉求我局不予受理。

    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在您亲属到我局递送相关资料及与您多次电话沟通中详细告知。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