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013115438432 | 来信时间: | 2025-10-13 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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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刘**** |
| 内容: | 医保局工作人员,您好:我和家属都参加了巴中市职工医保,我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用完了,因需要到巴中市中心医院产检,家属将他医保账户中的钱转到了我的医保钱包中,我打电话询问了巴中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我:2025年7月25日公布的可以使用医保钱包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巴中市中心医院,但我去医院门诊交费时,收费人员却说不能使用医保钱包里面的钱,他们没有接到使用医保钱包的通知,这笔钱现在既用不了,退也只能退到家属的医保钱包中,同样无法使用,我想问问怎么解决?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10-15 11: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刘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医保钱包中的钱不能使用”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调查核实,问题存在。我局已督促巴中市中心医院立即整改,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的使用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得到了您的理解和认可。
感谢您对巴中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其他需要了解事项,请致电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7-57757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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