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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单行支付药品的报销比例?

信件编号: 20260507172841441 来信时间: 2026-05-07 17:28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巴中市城乡居民单行支付药品的报销比例?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5-11 15: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李女士: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巴中市城乡居民单行支付药品的报销比例”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医保发〔2019〕30 号)文件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单行支付药品统一报销比例为 60%。我局工作人员已致电为您详细解读相关医保政策,相关事宜您已清楚知晓。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需了解更多医保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热线:0827-52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