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606151928515 | 来信时间: | 2026-06-06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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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陈**** |
| 内容: | 本人十年前因高血压申请了特殊门诊,之后又查出糖尿病,我退休后现在外地生活,请问特殊门诊异地购买高血压糖尿病药品怎么报销?如可以凭购药发票邮寄回来报销需要哪些手续?2500医保补助额度报销起止期限是每年啥时间,超额超时怎么处理?谢谢!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6-10 14: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特殊门诊异地购买高血压糖尿病药品怎么报销”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办理了高血压特殊门诊待遇,但未办理糖尿病特殊门诊,因此糖尿病相关诊疗项目不能纳入特殊门诊报销。按照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医保规〔2025〕2号)文件,您可携带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出院或门诊病情证明书和符合认定标准的检查、检验报告前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或巴中市中医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糖尿病特殊门诊待遇。在异地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结算,可携带医疗机构盖章的原始发票、处方、用药明细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前往兴文市民之家医保窗口申请报销。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得到了您的理解和认可。
感谢您对巴中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了解,请拨打市民之家医保窗口电话(0827)577575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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