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610113810783 | 来信时间: | 2026-06-10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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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王**** |
| 内容: | 我父亲从河北退休,社保卡是河北的,现常驻巴中,已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在巴中可正常使用。我给他的社保卡开通了医保钱包,并通过国家医保平台给他医保钱包转账2000元,系统显示已共济成功。6.9日前往巴中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就医,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无法使用医保钱包缴费,建议我们去找医保科,医保科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只有在巴中本地参保的才能使用医保钱包,外地参保的无法使用。 国家推行医保钱包政策是为了方便群众就医,这项政策2024年就已经开始,现在已经是2026年了,巴中最大的医院还不支持,恳请政府有关部门推动解决。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6-06-12 14: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医保钱包无法使用”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父亲系河北省退休职工。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钱包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8号)文件第十五条,“医保钱包暂支持参保人员本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后续按国家医保局要求逐步拓展至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虽然目前我市尚未实现医保钱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但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
感谢您对巴中市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事项需要了解,请拨打市民之家医保窗口电话(0827)577574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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