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

发布日期:2026-01-05 11:55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为警示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诚信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现将2025年度行政处罚案例公布如下:

一、巴中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集中攻坚专项检查组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8日对巴中市中心医院开展检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超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使用“注射用法莫替丁”、违反诊疗规范过度开展“穴位贴敷治疗”、过度开展“类风湿因子(RF)测定、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项目检查、过度开展“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加收)、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项目检查、过度开展“甲型肝炎抗体测定(IgM)、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项目检查、重复收取“筋膜组织瓣形成术”项目费用、重复收取“肠粘连松解术”项目费用等11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疗总费用3823522.63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10023.01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已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该院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10023.01元;

2.处罚款2310023.01元。

二、巴中博济医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集中攻坚专项检查组于2024年12月对巴中博济医院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开展“穴位贴敷治疗”诊疗项目、超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过度使用“法莫替丁注射液”、违反诊疗规范过度开展“甲胎蛋白测定”项目检查、超标准收取“氧气吸入低流量给氧(加压给氧)”项目费用、串换项目收取“重症监护”项目费用等5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疗总费用114023.8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4198.4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已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该院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4198.42元;

2.处罚款74198.42元。

三、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中心卫生院)

巴中市抽查复查专项行动检查组于2025年5月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中心卫生院)开展检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取“氧气吸入中心给氧(加压给氧)”项目费用、超标准收取“C型臂术中透视(透视下定位)”项目费用、超标准收取“氧气吸入中心给氧(间断吸氧)”项目费用等3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疗总费用33984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2257.2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已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该院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2257.23元;

2.处罚款22257.23元。

四、巴中三和医院

专项行动检查组于2025年5月对巴中三和医院开展检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取“氧气吸入中心给氧(间断吸氧)”项目费用、串换诊疗项目收取“特殊疾病一级护理、特殊疾病二级护理”项目费用等2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疗总费用12088.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646.2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已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该院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646.22元;

2.处罚款152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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