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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2023-01-12 11:32 来源: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医疗保障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医疗监管科、大数据管理科、人事科、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市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2人,参公管理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302.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30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95万元,项目支出525.58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工作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发展类项目共设置了5个绩效目标,其中包含“医保执法能力建设及骗取医保基金举报奖励经费”“ 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及推行异地就医经费”“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专家鉴定及两定点现场评估经费”“ 医药价格管理及药品招标采购经费”“ 全省医保系统骨干网络建设及运维费用”。在绩效目标管理过程中,我局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信息,准确编制部门预算,保证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保证其填报的完整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规范性和长效性地加强过程监控。在项目完成后,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使其能够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

2022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工作一律经局党组会议决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开展采购工作。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2年合计支出为6.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共接待9批次,合计68人次,所有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俭、高效透明、严格标准、有利公务”的原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运行维护费5.7万元,使用过程中一律实行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4.资产管理

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资产和物品均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同时为加强资产的管理,我局组织各科室定期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明确相应的责任人,确保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5.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地在门户网站进行了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财务核算以及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局自觉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专家鉴定及两定点现场评估经费

该重点项目一是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医疗专家统一鉴定,符合鉴定标准的纳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解决了长期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用药的难题,减轻了患者负担;二是根据《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通过市县两级现场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了群众就医买药,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2)全省医保系统骨干网络建设维护及运维费

该重点项目是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6号)相关规定,通过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建设横向接入区汇聚机房,保障我市300多万参保群众正常就医,实现对医疗机构智能化管控,促进各医疗机构事业健康发展。

(3)医保执法能力建设及骗取医保基金举报奖励经费

该重点项目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了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基金监管执法体系。通过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等措施,加强了各级财政资金保障,筑牢了基金监管内控防线。同时通过举报奖励工作的共同开展,严厉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医疗保障服务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医疗保障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4)医药价格管理及药品招标采购经费

该重点项目是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规定,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200多项原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进行了专项调研、成本调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风险评估,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耗材采购行为实施了监管,减轻了就医群众的负担。

(5)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及推进异地就医工作经费

该重点项目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重点加强了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不断推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了信用管理和综合管理,保障了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二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序扩增了异地就医服务医疗机构,提升了异地就医服务质量,增加了异地就医服务业务内容,保障了患者就医权益。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医保系统紧紧围绕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抓手,着力在建制度、严监管、促改革、强保障、优服务上精准发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1)基金运行安全平稳。2022年,全市305.9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8.8亿元(预计年底38.4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3.12亿元(预计年底37.41亿元),当期结余5.68亿元(预计年底1.08亿元)。截至10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9.91亿元(预计年底25.32亿元),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结余资金静态可支持14个月、7个月(预计年底12个月、6个月),基金运行整体安全可控。

(2)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修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了制度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参保职工门诊就医负担将得到有效缓解;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力筑牢特殊人员防返贫健康托底防线;调整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促进与川东北经济区医保政策更加趋同;出台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导意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3)综合监管有力有效。修订完善医保付费总控办法,医保基金分配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督促指导172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146家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违规基金343.28万元。依法对1721家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实施了现场检查、抽查复查和飞行检查,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98家,追回违规违约金和处罚款共计3322.93万元,处理违法违规人员667人,曝光典型案例189起,有效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救命钱”安全。

(4)重点改革深入推进。扎实推进药械集采扩围,推动124个集采药品和5个品种高值耗材落地降价,帮助2.2万名患者减轻药费4700万元。健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新制定65项、调整12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较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将28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试点改革,组织专家完成594个疾病诊断分组论证,确定578个疾病诊断纳入DRG付费。

(5)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分类资助67万困难群众参保费1.6亿元,对12.5万人次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9500余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新冠肺炎疫苗和接种专项资金2.55亿元,将核酸检测价格由原180元/次调整到单检16元/人次、混检3.5元/人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6)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行医保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审核、综合出件”改革,将参保缴费等16项事项下沉乡镇(街道)、信息更新等5项事项下沉村(社区)网格员办理,群众办事实现就近“最多跑一次”。扎实推进异地就医联网扩围,指导9家医疗机构开通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103家药店开通职工跨省购药刷卡直接结算,全面简化优化备案程序,参保群众异地就医60%以上实现直接结算。

(7)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书记项目”落地实施,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助力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责任,扎实推进信访、保密、意识形态、档案管理等工作责任,各项年度任务高效有序推进。

四、评价结论

我局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相关工作,整体支出重点用于基本经费支出,对于项目支出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根据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9分。其中扣分点是由于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较低,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余较多,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支付还未结束。我局在2023年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不高;

2.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由于绩效管理方面业务培训较少,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建议

一是我局整体支出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无需核减预算安排,支持各项重点项目保留并持续发展,但还应加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部门预算支出完成进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培训范围涵盖单位各个业务科室,特别是在绩效目标的制定与评价方面进行专门的培训与辅导,加强对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业务工作能力。

 

附件: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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