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6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解读:《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6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人社中心,市医保事务中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申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我局对医疗机构申请的新增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现将核定的60项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高强度精确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X刀治疗”等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标准及医保报销类别(见附件)。本次核定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各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同项目,参照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和医保报销类别进行限价结算。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doc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