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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2023年-2025年)

2024-02-20 10:16 来源: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实施,巩固第一轮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成果,推进第二轮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功能体系整体完善、资源分布整体优化、发展能力整体提升,构建共建共享共治医疗保障现代化发展新格局,特制定以下框架协议。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现代化建设,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总纲领,以“四化 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引擎,明确区域现代化建设思路,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夯实省级统筹川东北基石,推动区域制度统一、机制健全、待遇趋同、监管联动、服务协同,构建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对优质医保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和群众医疗保障需求相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 区域民生实事,促进区域医疗保障公平,让不同群体获得感更实、幸福感更好、安全感更强。

坚持重点深化、系统谋划。加强前瞻思考、全局谋划、战略布局、整体推进、重点深化,统筹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发挥优势、以点带面、协同发展,补齐短板弱项,实现区域协同发展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改革引领、整体提升。牢固树立改革惠民的发展理念,巩固第一轮川东北区域协同发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 导向、结果导向,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破解医疗保障高质量协同发展难点堵点和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重点目标

到2025年,区域筹资水平、待遇质量、医药供给、治理体系、服务能力现代化和协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进展明显,省级统筹川东北基石更加牢固,区域现代化建设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区域筹资水平现代化。

1. 探索建立区域医保基金增收和支出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区域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积极性,促进全民参保。

2.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稳定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推进区域医保基金征缴基数、征缴费率等征缴政策统一。

3. 深入融合参保数据治理与精准扩面参保,建立参保信息数据协同治理机制,探索顺应流动人口、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众就业形势和流动状态变化的参保新路径。

4. 全面加强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探索研究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分配原则、分配方法、预算项目、调整方式等趋同。

(二)推进区域待遇质量现代化。

1. 探索在川东北经济区开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跨区域转移互认工作,畅通参保群众区域关系转移接续。

2. 推进川东北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保障范 围、报销(救助)标准等基本统一,逐步缩小区域医保待遇差距,实现待遇水平“区域等高”。

3. 协同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 探索建立待遇调整与基金收支协同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推进区域治理体系现代化。

1. 巩固完善区域基金监管联动合作机制,完善区域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区域行政执法骨干和医保专家库共建共享共用,强化川东北联合培训、业务交流、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和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探索建立严重欺诈骗保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做好重大案件情报共享、检查结果互认、问题线索处理同步。

2. 推动区域基金监管标准统一,按照全省要求统一违法违 规处理标准、移交细则和定点服务协议文本,协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 探索推进DRG/DIP付费方式和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背景下的精细监管,联合推进医疗费用质量管控,协同推进智能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实时监管。

4. 协同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务、监管、经办、药服、集采、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和经验分享,整体提升区域系统治理水平。

(四)推动区域医药供给现代化。

1.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动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管理流程制度趋同。

2. 推进医保“三目录”协同,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支付标准趋同。

3. 建立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机制,推动实现同一价区医疗服务价格趋同。

4. 建立国家谈判药品等用药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区域间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五)推动区域服务能力现代化。

1. 持续推进区域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国家局标准和全省统一要求,推进医保四级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打造协同联动、高效便捷的川东北医保服务圈。

2. 推动区域医保服务事项线下、线上无差别受理、川东北通办,为五地参保群众养老、就医提供便利。

3. 继续扩大区域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和业务种类,推进区域医疗救助、特殊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造跨区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 展工作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市要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中、把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医保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要根据牵头任务组织成立单项工作专班,制定计划、组织调研、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同时要主动对接当地发改、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研究解决 发展进程中跨部门、跨区域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健全机制,合作共赢。各市要发挥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事业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谋划安排重点工作,共同推动协同发展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共享合作机制,共建医保专家库,共同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遴选谈判、评审认定等活动,区域间共享医疗保障改革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共享课题研究成果,共享专家资源,实现智力优势互补;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协同发展成果、医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协同发展、五市共兴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重点,补短破难。各市要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试点为抓手,在推进区域制度统一化、政策趋同化、管理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持续深入用力,努力缩小保障极差、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川东北经济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医疗保障新格局,不断增强区域间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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