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巴中市开展全市统一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1-08-30 09:28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保局 

巴医保函〔2021〕15号

 

 

杜江代表:

你在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巴中市开展全市统一的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第018号议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恳请医保主管部门支持同意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巴中市医保商业补充保险“惠巴保”

浙江“浙丽保”式的“惠巴保”对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返贫起着重要的阻断作用。目前,我省已有成都、达州、南充、遂宁、自贡和德阳6个市开展了类似“浙丽保”式的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不多,运行效果也不很理想。结合我市实际,因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参保人个人所有,医保部门不能强制性从其中划拨资金用于购买“惠巴保”式的商业健康保险。但是,为了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我们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定,加强建立健康商业保险好处的宣传,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愿意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参保人员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不断增强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申请由财政部门出资缴纳相对贫困人群“惠巴保”保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不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了《巴中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助办法》,采取政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医保报销政策向贫困人员倾斜、医疗扶助救助托底等措施,贫困人群医疗保障问题得到普遍缓解。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会同医保部门,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成果,优化调整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参保人员参加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切实提高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申请“惠巴保”项目对接医保系统实现联网“一站式”结算便捷服务。

“惠巴保”实施后,我们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在医保系统中增加结算项目,确保与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实现“一站式”结算,切实做到“三减”,一是减轻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二减免参保人员多头跑路;三是减少因人为审核出现差错。

四、建议由市医保局牵头,联合银保监分局、财政局、金融局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程主导业务开展

我市开展“惠巴保”,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和实施的职能和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工作联系、注重信息互通。医保部门将为“惠巴保”的实施铺好路、服好务,真正让参保人员得实惠,促进我市政治和社会经济又快又稳又好发展。

五、指定“惠巴保”承办机构,建议由政府出台政策文件支持“惠巴保”业务发展,由两家国有大型保险公司组成联合体试点承办

“惠巴保”启动前,我们将根据政策规定,上报市政府审定承办该项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由政府指定还是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总之,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阳光操作,透明管理,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杜代表,市医保局作为医疗保障实施的职能部门,深刻认识到参加各种保险的重要性,一直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医保类健康保险路子,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一是大力宣传参保工作的必要性,充分保障我市居民充分享有医保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调研,防止医保政策出现不可及性和可持续性,保障待遇落到实处;三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严格 “一站式”结算和“一次性”办结,提升参保人员的满意度,为我市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彰显医保人的担当与奉献。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