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医保函〔2026〕4号(A类)
唐锡国、张松、梁多、罗毅、袁华、杨杰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依据诊疗规范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建议》(第148号议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问题
国家医疗保障局以《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为依据,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已编制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40类,每项指南均明确“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价格项目映射整合”,确保价格项目与技术诊疗规范在诊疗路径、核心技术和资源消耗上的逻辑一致性。在此基础上,立项指南进一步将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合理压减并整合项目数量,增强对医疗技术改良与创新的兼容性,有效实现了收费逻辑与临床规范的深度统一。针对“C型臂术中透视”等旧项目,国家采取与技术规范一致的保留并完善要素、有差异的按技术规范修订完善。在《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C型臂术中透视”计价单位为“每半小时”,不同于旧项目按“次”计费。在《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对“数字化摄影DR”“数字化摄影CCD”“计算机X线摄影(CR)”等项目进行整合规范,计价单位设置为“部位·体位”,计价说明明确“每个部位摄影超过三个体位的,按三个体位收费”,以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我市2025年落地执行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数字化摄影DR”“数字化摄影CCD”“计算机X线摄影(CR)”等项目要素已同步修定。
二、关于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素的问题
自2019年改革以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分两阶段演进:第一阶段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前,实行“省定项目、市州定价格”的管理模式。第二阶段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后,实行“国家定规范、地方定标准”,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编制发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等,从制度层面系统解决地区间长期存在的“同名不同项”、项目内涵不一、收费逻辑混乱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国统一规范。国家要求各省、市在对接立项指南过程中,不得修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等核心要素,因此市州无权修订项目各要素。如医疗机构在临床操作中发现现行项目规范与临床实际不符,可通过申请修订项目要素的方式予以解决。但建议中提到的项目,国家在立项指南中已予以修定。
三、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国省政策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要求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二是我市价格调整情况。按照国省要求,我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自2021年以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已开展动态调整4次,专项调整5次,调整项目价格458项。其中,对手术治疗、中医诊疗等技术难度系数高、操作复杂,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但价格相对偏低的项目进行了调增,调增373项;对群众反映较多、与周边市价格差异较大的磁共振(MR)平扫、CT平扫等项目进行了调减,调减85项。2026年,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将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第二轮调价,通过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按规则形成的机制调整部分历史价格较低的复杂型项目价格。
四、关于加强数据监测与沟通反馈的问题。一是运用智能管理。依托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布建的医疗服务价格智能管理系统,按照统一规则、指标、公式开展调价评估与方案制定,并对价格运行、成本变化及政策执行效果实施动态监测,切实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二是加强智能审核。立足本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际,将项目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说明、收费标准等要素系统植入智能审核系统,强化事前预警功能,在医疗机构计费端设置实时拦截与提醒规则,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等高频违规行为实现事前阻断,将违规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至费用发生之前,切实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政策解读。每批立项指南落地前,全面收集医疗机构在执行层面可能遇到的政策疑问、计价困惑等,组织召开政策解读会,围绕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说明、加收情形及另收费耗材等核心要素,系统解读价格政策。通过“先收集、后解读、再反馈”的工作闭环,帮助医务人员准确理解、规范执行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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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叶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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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