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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6-07-01 17:28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医保函〔2026〕5号A类

蔡燕代表:

您在巴中市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医保政策对中医医院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专题研究,由分管副局长屈建名统筹督导,医药服务管理科牵头全程承办落实,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当前国家、省、市均出台系列中医药扶持政策,但在医保落地实操过程中,仍存在医保政策与中医特色诊疗适配度不足、专项扶持力度偏弱等问题,建议优化医保配套政策、强化精准扶持,助力全市中医医院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减轻医院运营压力,释放本土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群众就近享受优质便捷的中医诊疗服务。您的建议立足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贴合民生就医需求,务实中肯、极具参考价值。为切实回应代表诉求、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我局全面复盘梳理现有工作、深入研讨优化举措,严格落实各级中医药发展及医共体建设决策部署,主动向上争取政策、指标及专项支持,全方位补齐中医药医保保障短板。

一、严格落实各级中医药医保扶持政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办规〔2022〕16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等要求,我市立足中医药诊疗特色与行业发展实际,秉持“传承中医特色、凸显临床优势、聚焦疗效价值”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准对接中医临床诊疗实际需求,持续完善适配中医药发展的医保保障体系。

二、多措并举强化中医医院医保政策支撑

(一)推行中医优势病种疗效价值付费试点。为推动中医药医保政策落地见效,市医保局联合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医保规〔2023〕11 号),遴选锁骨骨折等12项中医特色突出、疗效显著的病种,纳入全市首批中医优势病种疗效价值付费试点范围。2026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充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充分依托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引导医疗机构精进中医诊疗技术、做精做优特色专科,推动全市中医诊疗服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二)扩大中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医保准入范围。我市持续强化中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医保准入保障,常态化指导辖区内各级中医医院开展院内制剂提质升级、规范备案及医保申报等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市级严格初审、省级逐级复核审批”的流程推进医保准入工作,目前全市已有3家医疗机构共计25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其中中药制剂23种、配套西药制剂2种。2026年,我市持续推进院内制剂医保准入扩面提质,已将通江县中医医院4种特色院内制剂上报省级评审,积极争取纳入全省医保制剂报销范围,进一步丰富群众中医药用药医保保障品类。

(三)落实中药配方颗粒及饮片医保报销政策。我市积极落实中医药用药医保保障政策,已将本地四川国药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90个品种、1387个品规的中药配方颗粒全面纳入医保目录。同时,严格对标省级政策要求,落实新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相关规定,该目录分为国家准入、省级准入两部分,目录内中药饮片参照甲类药品管理,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执行,进一步夯实群众使用中医药的医保保障根基,切实降低群众中医药就医用药成本。

(四)规范落地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全面完成项目整合规范并落地实施,涵盖中医外治类18项、灸法拔罐推拿类18项、中医针法类10项、中医特殊疗法类6项、中医骨伤类9项,共计61项中医特色医疗服务项目。通过持续拓宽中医药特色诊疗、用药报销范围,有效适配各级中医医院特色化、规范化发展需求,切实减轻群众中医就医负担,为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医保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坚守民生保障初心,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医保与中医药发展联动协同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惠医惠民举措。一是持续扩容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清单,不断优化中医诊疗项目医保准入与报销标准,扩大中医适宜技术报销范围、科学优化报销比例,完善分级诊疗医保差异化倾斜政策。二是加快推进特色院内制剂医保准入扩面增效,持续丰富中医药医保保障品类。三是优化基层中医诊疗医保结算流程,着力疏通群众就医堵点、破解中医医院发展难题,推动医保政策与中医药传承创新深度融合、协同共进。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及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我局将常态化收集医疗机构及代表、群众意见建议,动态优化医保扶持举措,持续强化医保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撑作用,全力办好中医药医保民生实事。后续若有相关政策咨询或意见建议,我们将第一时间对接回应、逐项落实。

负 责 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屈建名

经 办 人:李政中

联系电话:13989155226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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