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事务中心:
现将《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3月19日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医疗保障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新闻舆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口径:由胥菊华任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单位重大情况对外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答记者问。情况特殊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或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本单位新闻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必须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导向;
(二)新闻发言人发布医疗保障新闻信息,内容和口径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三)新闻发言人要组织人员加强舆情监测,定期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和媒体报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一)组织新闻发布(通报)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利用互联网(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四)通过报刊媒介采取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第五条 新闻发布主要内容
(一)涉及医疗保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出台等内容;
(二)涉及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展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推进情况;
(三)涉及本单位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新闻发布的时机:本局出台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组织重大活动或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批准后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 新闻发布报批:新闻发布会前,局办公室负责到市委宣传部履行报批手续。
第八条 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新闻发布会有关工作。主要涵盖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情况。发布内容涉及有关业务科室职能职责的,相关科室主动协助新闻发布会组织与实施。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2500字,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新闻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媒体对本单位工作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事项,在新闻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精细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会议主持词:介绍新闻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及会议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图片、视频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特殊情况时也可邀请市领导或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发布会。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如需对外发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本机关名义擅自发布医疗保障信息;违反新闻发布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第十条 本制度由巴中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