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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16:12 文章来源:巴中市医保局 

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事务中心:

现将《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全面准确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医疗保障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新闻舆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新闻发言口径:胥菊华任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单位重大情况对外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答记者问。情况特殊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或局机关各室、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本单位新闻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必须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导向

(二)新闻发言人发布医疗保障新闻信息,内容和口径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三)新闻发言人要组织人员加强舆情监测定期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媒体报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一)组织新闻发布(通报)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利用互联网(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四)通过报刊媒介采取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新闻发布主要内容

(一)涉及医疗保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出台等内容;

(二)涉及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展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推进情况;

(三)涉及本单位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布的时机:本局出台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组织重大活动或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批准后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报批新闻发布会前,局办公室负责到市委宣传部履行报批手续。

  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新闻发布会有关工作。主要涵盖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情况。发布内容涉及有关业务科室职能职责的,相关科室主动协助新闻发布会组织与实施。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2500字,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新闻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媒体对本单位工作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事项,在新闻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精细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会议主持词:介绍新闻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及会议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图片、视频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特殊情况时也可邀请市领导或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发布会。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如需对外发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本机关名义擅自发布医疗保障信息;违反新闻发布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第十条  本制度由巴中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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