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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7-20 09:40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巴中经开区人社中心,市医保事务中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创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申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我局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现将核定的10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甲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纵隔感染清创引流术”等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标准及报销类别(见附件)。本次核定的价格为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二、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同项目,参照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和医保报销类别进行限价结算。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巴中市2022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报销类别表.doc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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