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巴中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lbzj.cnbz.gov.cn/index.html)。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网址:http://ylbzj.cnbz.gov.cn/public/column/6596251?type=4&action=list),在该栏目查找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巴中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如:涉及医保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lbzj.cnbz.gov.cn/site/tpl/6789771)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 |
受理地点 |
办公室时间 |
联系电话 (区号:0827) |
传真号码 (区号:0827) |
互联网 联系方式 |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
办公室 |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滨河路87号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5268662 |
5268662 |
511792129@qq.com |
注:办公室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举报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通讯地址:巴中市江北滨河北路中段87号,邮编636000。
(二)行政复议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924室,邮编:636000。
(三)行政诉讼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石井街251号,邮编:636000。
主办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 联系电话:0827-526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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